2016年小学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学习与音乐教育并重,培养具有音乐艺术专长和特长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一)音乐专业班学生:
小学一年级3个班90名
小学阶段2-5年级插班生若干(西洋管乐、民族管乐、弦乐、打击乐为主,专业成绩优秀者)。
三、招生对象:面向厦门市及其他地区招生,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学生,户籍不限,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专业及年级
类别
专业
招生年级
中国乐器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柳琴、笙、唢呐等
小学一年级
小学2-5年级插班生
弦乐器
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等
小学一年级
小学2-5年级插班生
管乐器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萨克斯等
小学一年级
小学2-5年级插班生
键盘乐器
钢琴、手风琴
小学一年级
小学2-5年级插班生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
打击乐
小学一年级
小学2-5年级插班生
声乐
儿童声乐
小学一年级
凡报考中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双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笙、唢呐学生;凡已学钢琴、小提琴的考生愿意转学管乐、中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五、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兼优,综合素质良好;
(二)身心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形象姣好;
(三)热爱音乐艺术,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手、牙、唇必须符合音乐学习要求),对某一专业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
六、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
学校报名时间
专业测试
综合测试
4月11日——4月18日
4月11日——4月20日(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