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师彭帮怀状告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有缺陷一案6日下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因被告提出异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10年来不断为教材挑错的彭帮怀,2015年8月再次亮剑,指出由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小学语文教科书(简称苏教版)存在缺陷,达不到国家标准,导致学生学不好作文,遂向法院提交诉状。
4个月后,2016年1月6日下午,案件开庭审理。法庭现场,彭帮怀提交了3份新证据,力证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的瑕疵:书脊2015年修订本;修订版三年级下册3篇新增文章;教育部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同时,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要求对所购教材退一赔三,责令召回使用范围内的该出版物,并要求判决被告赔礼道歉。
作为被告之一的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方也当庭提交了两项新证:教育部2014年和2015年关于中小学教材的使用通知。通知中指出,语文教材尚未完成全套教材的编写审定,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教材。同时,对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提请法庭延期审理。
法庭采纳被告意见,开庭十几分钟便休庭,之后宣布延期审理。
“我9月份申请教育部信息公开,10月份收到了回复,其中明确指出,目前教育部正组织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语文》教材进行修订审查,教材正在审查中,各版本教材尚未审定,因此尚无教材修订本审定的有关文件。”彭帮怀说:“收到回复后,我大吃一惊,就是说修改的内容没有经过教育部审定,就让学生使用!”
彭帮怀介绍说,教材应该先审定,再使用。没有审定的东西就强制大家学习,危害是非常大的,严重违反国家中小学教材管理审定办法。被告拿出的新证据,说是沿用以前的教材,实际上所发行教材与原教材相比,有很多内容进行了修改,是未经审定的修订本。
对此,记者问询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工作人员说明称:教材编写、修订后,审定合格才能给学生使用,这些都有相关文件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出现错误,应该立即整改,向使用教材者发勘误表,消除影响。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编写教材事先须经有关教材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违反本办法,擅自进行教材试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试验范围者,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试验或禁止使用等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