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萧山教育局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的通知》:寒假从2月1日(十二月廿三)开始,2月23日(正月十六)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办〔2015〕191号
关于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
和寒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校(园、单位):
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和开学日期
本学期于2016年1月31日结束,学生2月1日(十二月廿三)起放寒假;教师2月2日(十二月廿四)起放寒假。下学期教师于2016年2月21日(正月十四)报到,学生于2016年2月23日(正月十六)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7月3日结束,全学期共19周。
二、学期结束前和寒假中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1.认真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高中一、二年级由各校自行安排,高三年级为2016年1月25日~27日;初中、小学(3~6年级)为2016年1月25日~26日。学校如采用教研室提供样卷的,请按教研室排定的时间表组织检测。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和检测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检测后要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价。
2.认真组织好对初中、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要体现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小学仍实行等级评分制。各校要十分重视家访工作,要组织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上门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和社会上的表现,告知家长其子女在校的优点、特长、个性和学生寒假要求,做好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配合,共同教育培养好学生。同时,放假前要及时与社区和有关单位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
3.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2015年学校(幼儿园)工作年度考评。各校要按照年度考核方案和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和对本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成绩记载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