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转学条件:
1.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提供《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居民户口同“外区转入”;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登记
(1)时间:2016年1月17日(周日)—21日(周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3)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转入)和教育ID号(8位,外区转入)。
2.西城区教委规划科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一周之内完成)
3.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招生政策和学位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三、补充说明:
1.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六年级,初中各年级不办理本市外区转入。
2.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咨询电话:6615.1858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规划科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