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统一为初、中、高级;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同时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
这是自1986年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三十年来,首次对这项与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它能否真正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对中小学教师的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又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日前,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邬志辉教授,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校长张人利,“最美乡村教师”、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刘岗庄中学教师刘月升。
重学历和论文,不公平
记者:此前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邬志辉:实行多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主要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小学、中学职称体系设置存在错位,最高级职称分别只对应大学的讲师和副教授职称;虽然设立了“特级教师”,但只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荣誉称号,不属于职称系列;职称评定过程中,忽视教学工作的复杂性、专业性和长期性特点,只重视教师的学历和论文发表情况,看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实际教学业绩重视不足。这些问题,导致出现教学效果不好、社会认可度不高的教师能凭学历、论文评上职称的现象。
张人利:一些教师在评上职称后脱离教学一线,甚至转岗到行政上。由于缺乏职称评定后续制度的相应约束,优秀的一线教师的流失现象较为常见。职称评定的鼓励年轻教师发展、稳定教师队伍本质作用难以发挥出来。
刘月升:在很多地方,把发表论文当作最主要的评价标准。城市教师条件好,视野宽,写一篇论文可能并不太难。但是,对于乡村教师而言,资料无处查,书籍无处找,写篇论文难度较大。如果单从论文而非一线教学成果去评价教师,做法片面,特别是对农村教师来说不公平。
尊重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