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通知中提及病、残考生处理办法:
对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出具中考体检表)的考生实行残免政策,计40分;
因心脏病、慢性病等疾病和突发事故受伤的(应出具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和中考体检表)免考体育的考生,计36分;
考前15天内,由考生监护人向考生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好相应申请表后交班主任老师。
另外,因急病(出具医院病历和休假证明)、女生例假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提出缓试申请,经学校证明、区领导小组会同考点医生审批通过后方可推迟参加统一组织的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