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东昌府区教育局发布《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16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时间为7月7日至12日,7月20日补录符合规定的剩余学生;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7日至18日。7月30日补录符合规定的剩余学生。
根据规定,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满6周岁的儿童,含本区户籍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东昌府辖区户籍儿童。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东昌府辖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划片招生公办初中申请就读。
小学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与所就读的幼儿园无关;报名时审验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初中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报名时审验户口本和小学六年级毕业证或学籍证明。任何中、小学不得跨范围超班额招收远距离学生,不得出现租车、小饭桌(托管之家)集中接送学生现象,更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公办学校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东昌府区根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就近免试入学。单位主办或城市居民小区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或本小区居民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需面向社会招生的,经教育局同意,可实行划片招生。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要将招生方案(包括本校的办学地址、批准机关、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招生规模、班额等相关信息)报学校审批教育局审核,核准后备案执行。为避免学位浪费,每个学生只能选取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坚持免试入学、信息公开的原则,50%的招生计划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其余50%的招生计划由学校以面谈的方式确定。随机派位剩余的学生,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就读。任何中小学严格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