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精神,2016年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采取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现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及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1.凡在惠城区长期居住,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年满6周岁,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其户籍地以外的惠城区其他镇(街道)长期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有房屋产权的,以房屋产权证地址为准;无房产的,市外户籍人员以居住证为准,市内户籍人员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及缴交水电费、电视电话费票据;市内区外户籍,有居住证的凭居住证;自建房提供相关合法手续。下同)所在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各镇(街道)可积分入学学校名单及学位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非惠州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其申请人必须纳入惠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在惠城区办有居住证。
三、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职能部门分类审核、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6月27日至7月1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登陆我区教育局网站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在网上直接申报(区教育局网站地址:http://www.hcedu.com.cn,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开放时间:6月27日8:00至7月1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