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籍学生回市报名参加中考高中录取工作通知

小学资讯2018-08-20王华老师

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湘潭市籍初中毕业学生回市报名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初中学校:

我市今年将对中考招生工作进行改革,在湘潭市外初中就读的湘潭市籍毕业生,如需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必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做好今年湘潭市籍学生回市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0日-5月8日。

二、考试时间

2016年6月16日-18日。

三、报名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做好回湘潭市参考学生的报名接待工作。回湘潭市参考学生凭学籍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回湘潭市参考学生要了解我市今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规定时间按我市要求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

3、回湘潭市参考学生可以将学籍转入我市的初中学校,回湘潭市参加学习,由我市初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也可以不转学籍,回湘潭市参加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及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7月由我市出具成绩证明,学生回原就读学校领取毕业证。已转学籍的考生纳入转入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未转学籍的考生的学籍辅号编为大号(流水号为9999,9998等),成绩不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4、回湘潭市参考学生如在原就读学校已参加了生物、地理科目的会考,须就读学校所属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成绩证明,分数呈现为原始分,可计入录取总分。如没有参加原就读学校的生物、地理科目的会考,可报名参加我市本年度的生物、地理科目的统一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5、接收学校要对回湘潭市参考学生严格审核,做好我市招生录取政策的解读工作。

6、接收学校要全面关心回湘潭市参考学生的学习,组织考生报考,参加学业考试、体育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市、县(市)区(园区)基础教育部门联系电话

湘潭市教育局:523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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