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并公布了新生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
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