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满足群众对民办初中优质学位的需求,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规模
今年我校招收初一级新生700名。(可提供内宿宿位200个)
二、招生对象
具有潮州市户籍的201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驻潮部队军官子女中非潮州市户籍的201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认同本招生方案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读城南实验中学。请于6月29日至7月3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6月20日在本校网站公布网址)进行报名(务必填写是否要求内宿),并在网上提交。
2、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应于7月4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城南实验中学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者签名领取报名回执。学生本人必须到校,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地址页和学生本人页)、《素质发展报告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1页)供招生工作人员查验、确认,逾期不到校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录取办法
7月12日在城南实验中学进行公开摇号录取,摇号规则、摇号结果将在现场由公证处公证员当众宣布。
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排位列前700名的学生被录取为我校初一级新生,该700名学生中有填写“要求内宿”者按照本次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依次取得内宿宿位,额满为止,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
另外,学校可为不需要内宿的初一级新生提供午休宿位。
五、缴费注册
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报名回执及银联卡,于7月13日(上午7:30至下午5:30)到城南实验中学办理缴费注册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弃录。
收费标准为:学杂费2735元/生·学期;住宿费600元/生·学期(内宿)、250元/生·学期(午休)。
六、补录规定
如出现弃录情况,将从7月14日起按照7月12日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依次进行等额补录,届时在学校门口及学校网站公布弃录名单、补录名单和注册时间,然后为被补录学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收费标准同上)。如果第一次补录时因补录对象弃录而继续出现空额,则按照与上述相同的程序进行第二次等额补录,以此类推。
补录学生的内宿宿位认定工作,必须在宿位未满额的前提下才予以实施,认定办法与本招生方案第四项“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