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州第十八中学等36所学校2015-2016学年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通知
闽教基〔2015〕15号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13〕12号),在学校申请、县级初审、设区市审核调整与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福州第十八中学等36所学校2015-2016学年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现将学校名单、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2016学年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仅限于福州第十八中学等3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收学生。
2.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特长生招生管理和监督,相关主管教育局要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特长生招收比例应控制在新生招生数的5%以内,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招收特长生,严禁变相举办重点班。
3.相关学校要制订详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内容,经主管教育局审核,报当地设区市教育局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厦门二中地处鼓浪屿,地理位置特殊,校园足球特色明显,多次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并获佳绩,我厅特批该校面向全省招收10名足球特长生,厦门市教育局须将该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我厅审核,各地要给予支持。
4.相关学校在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做好特长生体育和艺术相关项目的考核和选拔工作,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测评,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为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应逐步减少招生校数、降低招生比例的要求,省级继续实行招收学校一年一申报审批制度,今后各设区市教育局对上一学年审批的招生学校、项目、名额和范围如须调整,请按闽教基〔2012〕18号文件要求,于每年3月16日前向我厅基础教育处申报。
6.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相关设区市教育局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将特长生教育情况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