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公布洛阳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根据通知,洛阳市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11日(农历腊月廿三),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2016年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洛阳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7日(农历腊月十九),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2016年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幼儿园、职业类学校可参照上述时间安排本校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参照上述时间安排本地区中小学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通知鼓励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接触社会,加深其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提倡组织大型的师生外出活动,如需组织,必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此外,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提前开学,要保证寒假时间,把假期还给学生;严禁各县(市)区、市直及民办普通中小学以各种理由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提前上课和开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开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