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20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16〕53号)精神,继续实行2015年“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方案,结合梅列区实际,现制定2016年三明学院附属小学招生方法:
一、招生对象
东新一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的东南梅列区域(不含翡翠城小区),年满6周岁(截至20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7月8—9日按片区报名登记:8日上午双园新村、麒麟新村;8日下午高岩新村;9日上午绿岩新村。
外户籍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
7月10日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本校招生范围内本地户籍的: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页、监护人及新生本人页,复一式一份);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代同户及及其他亲属寄户(非亲属除外)必须申请孩子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市区的无房证明的查验请求(申请后由学校到房管所核查情况)。
3.幼儿教育毕业手册、预防接种证等各类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关资料。
特别说明:
坚持户口、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进行登记,若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不一致,应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学校报名登记。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在学校接收本地生源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依照政策报名登记。申请报名登记须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招生片区内的住房(不含店面、办公场所等),第一监护人及随迁儿童在本暂住地一年以上,且孩子父母双方在三明市区无购房(申请无房的查验请求,由学校到房管所核查情况)。
2.申请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暂住证、租房合同、租赁房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出租户主手机号码、孩子父母双方三明市区无房证明、居委会证明、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