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凡在市北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家长须同时持两种证件报名入学。
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卡),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除此之外,家长还需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市北区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7月4日集中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学校并非入学安置学校。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入学。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屋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
4、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