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做好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尤其要做好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适龄儿童数量快速增加,城镇“大班额”问题日益突出。为逐步化解大班额,各地加快推进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去年,全省大班额比例有所下降。今年,各地要继续抓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增加学位,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入学的需求。同时,对热点学校学生合理疏散,使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下降。
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各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等因素,做好生源预测,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对学校入学范围进行调整的,应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提前广泛告知,设定必要的过渡时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方案,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