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增城市小学毕业生报名参加广州市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和《2016年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穗教发〔2014〕43号)关于广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小学毕业生报读广州外国语学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协调,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市小学毕业生参加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副组长:郑羽鹏、陈笑弟、钟雪颜、魏达奎、温志超、 刘仲华、杨先瑞 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朱伟忠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我市小学毕业生参加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报名原则及报名条件 (一)报读原则: 坚持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学生自愿报名,逐级推荐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广州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条件:具有增城市公办和民办小学学籍的广州市户籍毕业生;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增城市户籍在本市外学校就读须回增城升读初中的返乡生。 三、参加广州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人数分配 根据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分配到区+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招生办法,我市教育局将本市所获得的“电脑派位或抽签指标数”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各镇街。各镇街所获得的指标数为:我市获得的电脑派位指标数×(镇街小学穗籍小学毕业生数/增城市小学穗籍毕业生人数)。 如果某镇街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本镇街分得的指标数,则报名学生均获得广州市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电脑派位的资格,并由市教育局将该镇街剩余指标按我市各镇街当年毕业生英语综合水平分配到其他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