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拥有盐城市户籍。
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江苏省户籍(除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
办理材料
首次申请: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签注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往来港澳通行证。
温馨提示:
1、申请人赴港澳团队旅游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旅游团入出港澳地区。
2、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的,如为盐城市居民持外地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须已在市局出入境办理过赴港澳签注。
办理流程
网上预申请,大厅办:
网上预申请→大厅照相→大厅递交材料→大厅缴费→领取证件
1.在盐城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中,选择盐城市居民证件办理栏目中的网上预约系统http://jsbee.com.cn/GovAffairs/Apply/ApplyHome.aspx。
2.按照系统提示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3.通过初审后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或者在大厅现场领取表格,本人手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