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住证办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4、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①稳定就业;
②稳定住所;
③连续就读。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济南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即可);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济南居住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
2.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a.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申报;
b.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申报;
c.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d.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3.领取证件。
济南居住证办理时限
申报登记:6个月
申领居住证:当场办理
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收费情况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2、目前处于过渡时期,在新证卡体样式、换领程序、收费标准等出台之前,所有居住证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有效期限
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须进行签注或因地址变更换领新证;证件过有效期限未及时签注的居住证停止使用。
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