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西北师大附中少数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临夏州、甘南州教育局,天祝、肃南、肃北、阿克塞、张家川县教育局,西北师大附中: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州、甘南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好“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现将2016年西北师大附中少数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长期居住在临夏州、甘南州和5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业成绩优良。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年龄不超过16周岁(1999年以后出生)。
二、招生办法
(一)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州、县教育局审核其资格,按1:3以上比例推荐报考,并参加5月2日由西北师大附中组织的面向全省提前招收高一新生考试,西北师大附中按省教育厅分配给各州、县的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被录取学生,由西北师大附中向该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同时将录取名单抄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反馈报考学生的考试成绩。
(三)录取新生须按西北师大附中的入学要求按时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注册者按弃学处理。
(四)学生入学报到时由西北师大附中组织体检,对患有传染病不适宜异地就读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退回原地。生源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安排在本地区学校就读。有关州、县教育局要提前提醒家长,避免学生入学后因健康原因耽误入学。
(五)考生报名地点、考试时间、相关程序及要求由西北师大附中拟定。
三、招生名额分配
民族班共招生68名。其中:甘南州30名,临夏州30名,张家川县2名,天祝县2名,肃南县2名,肃北县1名,阿克塞县1名。
四、学生户籍关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兰州一中开设少数民族高中班通知》(甘教民字[1984]130号)精神,少数民族学生在兰上学期间不转户籍关系。
五、学生管理及收费
(一)学生在西北师大附中学习期间,学生家长和学生所在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加强民族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不遵守校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州、县教育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严格审查报考学生的民族资格,若发现问题,录取学校有权将学生退回原地,并取消该生所在县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三)民族班学生入学时,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收费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学生在校期间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由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