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指1937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数月的大规模屠杀。其中日军战争罪行包括抢掠、强奸、对大量平民及战俘进行屠杀等。屠杀的规模、死伤人数等没有世界共同认可的数字,但一般认为死亡人数超过30万。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南京大屠杀期间,《纽约时报》、《中央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外媒体,均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大量的揭露。
在中国,南京大屠杀往往是民族主义的重要关注点。而在日本,公众对南京大屠杀的认识存在着广泛不同的情绪及观点,尤其是日本部份极右份子,认为南京大屠杀是被夸大、甚至是凭空捏造的反日本外交工具,也有人认为否认南京大屠杀是历史修正主义、否认主义的表现。由于日本人对南京大屠杀的意见着广泛的分歧,因此视乎讲话者的观点,南京大屠杀可能被称为“南京大虐杀”、“南京虐杀”、及“南京事件”等。对南京大屠杀的认识,是中日外交及人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之一。
【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
大规模集体屠杀
进城兵力约50000人,执行军纪维持的宪兵却仅有17人的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之外,还对中国人,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进行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大规模屠杀方法有机枪射杀、集体活埋等,手段极其残忍。
12月15日(日军占领第3天):已放下武器的中国军警人员3000余人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多人当场遇难。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夜,解往鱼雷营的中国平民及已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9000余人被日军屠杀。又在宝塔桥一带屠杀3万余人。在中山北路防空壕附近枪杀200人。
12月16日(日军占领第4天):位于南京安全区内的华侨招待所中躲避的中国男女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日军用机枪射杀后,弃尸于长江以毁尸灭迹。5000多人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日军在四条巷屠杀400余人,在阴阳营屠杀100多人。
12月17日(日军占领第5天):中国平民3000余人被日军押至煤炭港下游江边集体射杀。在放生寺、慈幼院避难的400余中国难民被集体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