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局发布通知,就与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关联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发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7湖南省社保缴费基数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参保人员可在两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
按政策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2016年度缴费基数为1796元/月。
此外,基准值发布前后的缴费及待遇计发以及相应的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按《关于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其中,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含调出、退休等)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不再调整,但缴费工资指数应按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
一、专家观点:社保费率有下调空间;
1、湖南在开展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
根据目前湖南实施的社保缴纳标准计算,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合计超40%。“这一缴费比例不低,但在国际上也不算最高的。”原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说,主要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员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按规定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为此社会保险基金需要承担巨额的“改革成本”。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陈诗达介绍,在浙江省早就开始逐年下调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去年开始全省已经统一执行14%的缴费费率,个人8%的费率保持不变,极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事实上,湖南也在开展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为了解决此前政策“门槛过高”问题,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问题的补充意见》,降低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门槛。凡在湖南省境内各类园区和创业基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