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这是老人都十分关注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2016西安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呢?高教网为大家讲解如下,欢迎查看!
昨日,西安市政府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中央驻陕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相关待遇调整仍由原渠道保障。 计发办法
“新人”:发基本养老金
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称为“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中人”:增发过渡性养老金
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称为“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表由省上另行制定,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月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对于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