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昆明市公布了201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379元/年,市月平均工资为4365元,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昆明市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为2209元,上限11046元。昆明市医疗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为2619元,最高缴费基数(2013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13095元。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按2013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26.19元/月,个人1元/月。2015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265.00元/月,二类区为1130.00元/月,而2015年我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然为12%。
影响
小微企业更愿意用临时工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一家从事通讯行业的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支出,可谓是想方设法。公司员工表示:“老板总是请临时工来做事,一段时间后就让人家走,工资低,他省钱。”
在一家国企,记者也发现除了技术性较强的岗位都是编制内的员工之外,其他不少岗位用工采用劳务派遣,也就是常说的“编制外的临时工”。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和企业正式编制内的员工待遇不同。除了福利待遇比正式员工差之外,主要的不同就是与派遣工签订合同的甲方不是用工单位,而是专门的劳务派遣公司。
据昆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保珺文介绍,一些企业并没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购买社保,不仅如此,由于福利待遇不同,给企业管理方面带来不少摩擦。
就云南省的情况来看,今年通过了20条促进创业和就业的新政策,使得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就业增幅呈现出可喜之势。人社厅负责就业工作的人员介绍,目前全省近四分之一的就业人群进入到了中小微企业当中。截至2013年底,我省到县级以下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超过7.5万人,占已就业毕业生总数的56.7%。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2015年1月1日起《云南省规范劳务派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中明确: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未达标的单位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之日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此外,要求企业制定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应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