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比例,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五险一金2018-08-16李一老师

揭秘温州市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温政办〔2015〕3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已实行五费合征单位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8〕151号)精神执行,未实行五费合征单位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按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60%的,按60%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公务员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2%,在职公务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门诊医疗保险(不含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3%,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2.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

二、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960元的80%确定为3968元,有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960元的8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8%。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确定,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1%,其中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门诊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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