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戴皓认为,随着物价指数的不断攀升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养老保障基金缺口越来越大,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必然是广覆盖、低保障,主要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保障需求,而对于基本线以上的保障应当通过商业保险等手段来解决。让保险企业更深入地介入养老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是实现转型期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选择。
戴皓认为,缺乏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已成为制约我国养老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设计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促进潜在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是促进养老保险发展最有效的杠杆。政府对养老保险课税可以选择三个时点来进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向养老保险计划进行缴费时,养老保险计划取得投资收益时,养老保险计划向退休者支付养老金时。
戴皓建议,我国应学习发达国家对养老保险计划采用的延迟课税模式,延时课税至第三点,对雇主和职工向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以及该计划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但对退休职工从养老保险计划领取的养老金要进行课税。采用这种课税模式,可以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引擎”作用,有利于鼓励企业雇主和雇员进行缴费,调动企业和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积极性,可以有力地促进养老保险的快速健康发展。
戴皓还建议,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优政策,将企业年金的巨大潜在需求迅速释放出来;给予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同样的税收优惠,满足不同企业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将团体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税优政策范围扩展到个人缴费部分,鼓励城乡居民更好地进行养老规划;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年金公司,发挥保险公司在精算技术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提高养老保险的专业化运作水平。(本网北京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