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最新消息

五险一金2018-10-10李一老师

泸州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进入乡村开展经办服务

16日上午10点,64岁的王帮海抽空到村里的助农取款服务点,打算取出自己卡上的养老金。从出门到取到钱,王帮海只花了不到20分钟,这让他十分满意。“抽点空就来了,又不耽搁地里的活儿,很好。”

王帮海是龙马潭区双加镇大冲头村7组村民。2013年6月底,大冲头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成后,村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领取、生存认证;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就医报账等10项业务。

最让村民们感到高兴的是,服务站里配备了农商行电话支付终端,方便村民就地就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过去我们取钱要到双加镇上,走路要半个多小时,如果坐摩托的话,车费要5至8元。”王帮海告诉记者,现在方便多了,既节约了车费也节约了时间。

据了解,服务站成立一年多来,共办理存取款业务169笔,涉及金额64445元,每笔业务节省了群众往返集镇时间1.5小时、里程6公里、车费12元。

统一制度 享受服务更均等

我市从1986年10月起,对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先后于1990年1月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职工,1992年4月扩大到国有企业全体职工,1993年1月扩大到临时工,1996年1月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1996年1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202月起,开展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等均由市、县(区)两级社保局办理。

2009年12月、2010年12月,泸县、古蔺县分别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7月,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区县;从2011年7月起,第一、二、三批试点区县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实施;叙永县、龙马潭区于2012年7月列入第四批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经办服务一步到位,直接下沉到乡镇办理,形成了“村社代办、乡镇受理、银行缴费、区县审核”的经办模式,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表彰。截至2016年8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人数160万人,是同期企业职工参保人数68万人的2.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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