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试点个税递延
保监会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减税养老”体系渐成。“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创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
作为“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免税政策已经在我国实行十余年,其中不仅包括个人缴纳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企业缴纳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涉及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其当期税务负担。
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这三大领域。
一些专家指出,一个健全的养老体系一定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养老支出,层层保障,税收优惠的全覆盖也将力促我国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体系,织密养老保障网,迎接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探索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递延,早在2009年,国务院在推动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文件中已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做了大量研究。鉴于此,业内预计该试点最有可能在上海破冰。
分析
为“减税养老”算一笔账
30岁的上海白领陈才安,今年7月份的税前收入为6250元,扣除“四金”以及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应纳税51元。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精算师给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可以税前先列支600元作为保费购买养老保险,则应缴税下降到29元。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每月可以少纳税22元,一年就是264元。如按照投资30年计算,则30年间少缴纳7920元个税。如此推算,按照上海2000万总人口计算,只要10%的人参与,每年对于上海个税的影响将在5亿元左右。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表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个人而言,有“减负”效应;对政府而言,可以缓解养老财政压力,弥补养老资金缺口;对保险行业来说,也可能是保险公司新一轮保费增长的刺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