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松溪县城乡住民基本养老金调解方案细则

五险一金2018-10-10王新老师

2016年福建松溪县城乡住民基本养老金调解方案细则

福建省松溪县当局下发关于进步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尺度的关照,划定了城乡住民基本养老金调解方案细则。

松溪县人民当局关于进步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尺度的关照

松政(2014)17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务厅《关于做好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最低尺度调解事变的关照》(闽人社文〔2013〕367号)文件精力,经研究,抉择从2016年1月起调解进步我县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尺度,现将有关事项关照如下:

一、调解后的报酬尺度。我县城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尺度从每人每月55元调解为每人每月70元。

二、报酬调解起始时刻。调解后的基本养老金尺度自2016年1月开始执行。

三、事变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务局应彼此共同,县财务局认真资金测算,将调解进步部门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城乡住民保包办机构应提前做好调待筹备,实时调解信息体系,确保在2016年3月尾前将新尺度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松溪县人民当局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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