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退休员工的基本养老待遇将再次提高。昨天,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宣布,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市将调整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幅度略高于国家增加10%的标准;调整后,缴费满10年的企业退休员工每月可多领145元退休金,全市12.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全年将增加总待遇约3.7亿元。
12.75万退休人员受益
2007年底,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也会相应增加。据市社保局统计,我市将有12.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受惠,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款项,由养老保险共济金支付,为此,我市每年将多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约3.7亿元。
缴费满10年月增145元
据悉,我市已制定2008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据市社保局副局长罗焕庭介绍,从2008年1月1日起,对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城市化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普调:先每人每月增加95元;再按照每名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即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前我市承认的原有连续工龄),每1年增加5元,对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部分,每缴费1个月折算为1/12年,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后计算。此外,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据统计,目前我市有5000多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
罗焕庭说,我市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还对1997年12月31日前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且2007年12月31日年龄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不包括建国前的老工人)和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而对于1997年12月31日前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且2007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80周岁的,则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