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的关照》(人社部发〔2014〕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有关题目的关照》(人社厅发〔2014〕25号)两个文件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出台,2016年7月1日正式实验。
涉及人群:
两类,一是进城务工的农夫,在乡务农时介入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介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不变的职员,未就业时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就业后凭证划定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动就业职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错选择参保。这些职员在长达几十年的劳动生活中,也许在两种制度中都参保缴费,必要治理制度跟尾手续。
(留意三点: 1、只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或只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能治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 2、已经凭证国度划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报酬的职员,不再治理城乡养老保险跟尾手续。3、今朝应承参保职员在省内既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
转移前提: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迟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治理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敷15年或按划定延迟缴费仍不敷15年的,应向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治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
跟尾时点:介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职员在到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划定的法定退休年数后,可以申请治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手续。也就是说,制度跟尾时点为最后领取养老保险报酬时。参保职员到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数前,不治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手续
治理措施
参保职员向报酬领取地社保机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办机构可能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包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申请表》,如果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则应向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