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最新动静

五险一金2018-10-10王华老师

来岁起无雇工个别户和机动就业职员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至1600元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即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增进60元。这是记者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省人社厅、财务厅、地税局连系克日印发的《关于做好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征收基数打点题目的关照》中还明晰,用人单元及其参保职工应以人为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计较缴交养老保险费。用人单元及其参保职工只有按政谋划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存案,才气将最低人为尺度作为劳动者人为尺度付出,并以最低人为尺度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元人为基数难以确定的,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计较征缴。参保职工切合政策性补缴划定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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