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6年企业退休职员养老金调解方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中央驻疆各统筹单元: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2016年调解企业退休职员根基养老金的关照》(人社部发〔2014〕7号),经自治区人民当局赞成,现就我区2016年调解企业退休职员根基养老金有关题目关照如下:
一、调解范畴和时刻
本次调解养老金的范畴是2013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核准正式治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划定治理退职手续的职员及按新政办发〔2010〕98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团企业退休职员)。
企业离休职员及开国前介入革命事变、切合原劳感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尺度人为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职员根基养老金调解范畴;已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构造奇迹单元调解步伐调解根基养老金的原构造奇迹单元退休职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职员根基养老金调解范畴。
调解时刻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普调步伐和尺度
广泛调解浮现公正,并与退休职员本人缴费环境等身分挂钩,进一步浮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鼓励机制。
(一)凡切合2016年根基养老金调解范畴的退休职员,每人每月在2013年尾根基养老金的基本上增发60元。
(二)退休职员按缴费年限调解。凭证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的根基养老金。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职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较。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度和自治区划定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三、倾斜工具和尺度
在普调的基本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治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高龄退休职员和费力边远地域退休职员等群体,从2016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尺度恰当增进根基养老金。
(一)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职员恰当进步调解程度。制止2013年12月31日,退休职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55元。对2016年1月1日往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75元的尺度增进养老金,不再执行130元的尺度;对2016年1月1日往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220元的尺度增发养老金,不再执行165元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