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领取职员衰亡 丧葬补贴费800元
11月10日,西安市当局常务集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进一步完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实验步伐》。成立了丧葬补贴金制度。养老保险领取职员衰亡的,向其发放800元丧葬补贴费。
从2016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领取职员衰亡的,从次月起遏制付出养老金,向其发放800元丧葬补贴费,所需资金由省财务包袱50%,市和区县财务各包袱25%。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付出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未到达切合报酬领取前提且不肯补缴的,其个人账户中除当局津贴外的余额一次性付出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相关。参保人衰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