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980年加入政府的公务员,若选择在今年退休,能拿到多少退休金呢?以高级公务员退休前月薪10万港币为例,在旧退休金计划下,可以一次性拿到280万港币酬金,之后每月发放5万港元生活费,直至百年归老。
这是仿效英国公务员退休保障的“长俸制”,对全体公务员有效,但特别有益于在政府年期较长的高级公务员,为奖励他们的服务而发放的期满佣金。如果公务员能称职和清廉地工作至退休年龄,则可以领取一次性领取丰厚酬金,之后每月还获得相当于退休前月薪60%至80%的退休金。
如此丰厚的退休金,加上稳定的工作环境,使得公务员在香港一度是最理想的“铁饭碗”选择。但这般好福利已是过去时,最近30年香港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经历两次大的改革,现在公务员退休金和私企待遇相差无几。
第一次改革在1987年,着重点是延迟退休年龄、提高旧制度的灵活性,待遇方面则未有减少。政府规定,自1987年7月1日后新加入的公务员,退休年龄由之前的55岁延长至60岁,且不准提前退休。警察、海关人员等因为体力消耗大,退休年龄仍为55岁。此前旧制度下的退休年龄为55岁,若有全家移民海外等合理原因,甚至可以申请45岁便退休。但旧制也规定,要服务政府至退休才能拿钱,若公务员在退休前离开政府,未来的退休金会一笔勾销。
新制度允许服务政府满10年的公务员即使离职,退休时也可以按比例领取退休金。新制度还调高退休后一次性领取薪酬的上限,由25%提高至50%。以新退休金计划为例,上述公务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507万港币,之后终身享有每个月3万元港币退休金的方案。为方便公务员知晓退休后的收入情况,政府网站上有专门的退休金计算器。
随着香港公务员队伍规模变大,“长俸制”退休保障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压力。特别是1998年至20期间,亚洲金融风暴和SARS疫情接踵而至,香港政府连年出现赤字。公务员薪酬津贴等开支占政府经营开支逾6成,在未来财政告急的紧张气氛下,第二次公务员退休保障改革推行。
2000年,香港16万公务员加入了强积金计划,供款率和私企相同,统一为最低5%。此次改革令公务员退休保障彻底告别“长俸制”,公务员也加入了全香港的强积金计划,相当于公务员和私企退休保障“并轨”。根据制度,雇员和雇主都需要将月薪至少5%注入强积金账户,为了不过多占用现时现金流,政府也设下了每个月最多供款1250港元的上限,而月薪低于7100港元的人士,则毋需供款。一般情况下,供款人要到65岁时才可提取,但如果遇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永久离港或提早退休,则可在65岁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