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起,居民养老保险将调整为12个档次,最高年缴费5000元。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要求,我省“新农保”与“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统一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借全省两项制度合并实施之机,我市昨日下发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后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 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员。
最低档只适用低保家庭
我市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实现了制度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提高到110元,翻了一番。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9.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91.2万人。与现行政策相比,此次新出台的个人缴费政策主要有两方面调整:一是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