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房养老模式

五险一金2018-10-09三水老师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已成为关乎民生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并引起政府决策层的关注和重视。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我国的养老机制不断完善,但是老龄化问题不断突出,养老矛盾不断激化。据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健全,表现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力度弱,养老金收支存在较大缺口等。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的家庭结构普遍呈现核心化、小型化,“四二一”结构特征明显,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正在弱化。鉴于此,探索适应我国国情、满足民众需求的创新的养老模式,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013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开始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历30多年的实践,在发达国家发展已较为成熟。在我国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建设,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资金短缺问题,并对现有的养老保障体制实现有益补充。成都市老龄化水平在国内大中城市位居前列,2012年成都市60岁及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19.0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龄人口抚养系数已达17.19%。家庭养老弱化,社会养老尚未健全,养老问题同全国其他大中城市一样亟待解决。作为西部特大中心城市,较高的住房自有率、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蓬勃发展的金融市场,使成都有条件成为我国推行“以房养老”的试点城市之一,从而设计并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房养老”模式。

2002年,“以房养老”这个概念,首次漂洋过海进入中国,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以房养老”对我国的积极意义、发达国家经验借鉴以及风险分析方面,而对“以房养老”在中国推行模式的研究较少。因此以成都为例研究“以房养老”中国模式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成都市推行“以房养老”的必要性分析与可行性分析

(一)成都市推行“以房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1.成都市老龄化趋势严重。《成都市2012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12年成都市60岁及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19.01%,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在省会城市中位居前列。同时,老年人口出现平均预期寿命提高,高龄老年人比重不断增加的特征。2012年,按15岁~64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成都市的老龄人口抚养系数已达17.19%,对社会养老保障形成了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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