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就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抵押自己的产权房,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2016年3月27日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的保险条款,国内首个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正式出炉。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部分城市已试点“以房养老”,但是其发展非常缓慢,到目前为止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对此比较冷淡。尽管如此,“以房养老”是改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具有客观的发展前景。因此,应积极推广“以房养老”,发展养老金融,带动银发经济的发展,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以房养老”:金融的机遇和难题
日益剧增的养老压力和不完善的养老保障机制需要发展新的养老保障模式,“以房养老”就是很好的突破口。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不断增加养老压力。我国从2000年开始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6年末60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124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55万人,占比10.1%,首次突破10%。在2025年之前,老年人口将每年增长100万人,今后我国社会养老负担十分沉重(《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老年人自身养老储备普遍不足,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养老保障资金需求巨大。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比率为84.7%,城市老年人平均月养老金收入为1527元,即年均18324元。然而,我国的社保基金缺口大,部分城市已空账运行。加之,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和设施严重不足,劳动力短缺和医疗技术发展,养老成本快速上涨。因此,需要开辟新的养老融资渠道。
高的住房自有率、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的转变必将推动“以房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城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拥有率为85%,不少居民的资产大部分固化在住房上。我国正在经历人口结构转变时期,老龄化进程快。尤其,“421”家庭结构的养老压力非常之大,不给子女增加养老负担是祖辈、父辈的主要心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