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学清明节放假通知一
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沂南县2017--2018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通知》(沂教发〔2017〕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就2017年清明节全县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课。
二、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放假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放假工作,假期期间一律不再组织学生上课。
2、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祖国传统节日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节日去感受、了解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汲取营养,提升素质,锻造品质,弘扬民族精神。
3、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学校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要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安排好专门人员,由学校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清明节期间正值旅游高峰,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单独外出游玩,不要携带火种到林木茂密的地方游玩,尤其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是组织开展扫墓等活动的学校,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2017年中学清明节放假通知二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园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了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为了让你的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把放假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照常回园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