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6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下面是各单位关于2016年端午节放假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端午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调休),其中6月9日为端午节假日、6月10日为调休。6月12日上班、上课,执行原6月10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当天教职工通勤班车按平日执行。学生需在6月11日晚上前返回学校。
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相关工作的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在校师生员工的后勤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