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2018-08-18王华老师

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一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各处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5·19”中国旅游日即将到来,现将山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全省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紧紧抓住旅游旺季到来之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严格旅游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节点和环节,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加强服务技能培训,规范旅游安全生产,广泛宣传文明旅游,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19”中国旅游日是每年旅游淡季进入旺季的分水岭,各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抓住季节转换的时机,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坚持三个决不过高估计的判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在五一到来之前,对照国家旅游行业标准《旅行社安全规范》,全面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健全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与地接社合作示范合同、与旅游汽车客运公司的承运合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与游客合同签订,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二、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当前,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各旅游企业要树立和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以服务为品牌,以满意为目标,用周到细致的服务赢得游客的信赖和信任。

2016年4月10日--5月30日国家旅游局、山西省旅游局相继开展了全国、全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将以报名跟团、暗查暗访的方式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检查,所以,各旅游企业要以为契机,狠抓旅游服务质量,全面规范旅游业务,特别是规范导游带团行为。坚决杜绝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擅自增加购物点、擅自改变行程、发布非法、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用良好的服务和品质形象,提升游客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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