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问、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16年10月1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无需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