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通知

通知公告2018-07-15三水老师

通知一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师培中心,教育督导组:

2016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中、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现对我县教体系统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要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内容,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指导意义,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县教体系统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该活动取得实效。

三、活动要求

(一)开展普法知识宣讲活动。各校(园)要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进行普法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大会,学校周会,主题班会等时间节点组织学法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校(园)要立足本校实际,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全民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把该活动拓展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实现教育常态化。

(三)开展全民国家安全体验活动。各校(园)可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师生观看国防影片,到红色基地缅怀先烈,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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