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系列
2018年我市高考已经顺利结束,莘莘学子又要面临一项新的课题——填报志愿。这对于家长们和考生们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高考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咨询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包括开展“市区校”三级培训,组织“高校开放日”、“走进直播间”等活动,积极做好考生的分类指导和服务,使考生明明白白填报志愿。从今天起,市高招办将连续推出八期系列报道,全方位介绍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考生在多年寒窗苦读之后,实现升入理想高等学府深造的梦想,在新时代里扬帆起航!
填报志愿(一):填报之前想说的话
填报志愿没有“标准答案”
志愿是考生的志向、爱好、个性、能力及家庭综合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反映,不仅关系到考生能否被理想的院校或专业录取,也关系到院校对国家所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填报志愿因人而异,没有“标准答案”,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考生通过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院校以考生的志愿为其录取的重要依据,在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考生的志愿也是招生部门在录取中进行网上投档的基本依据。因此,填报志愿十分重要,考生要在充分考虑国家需要及个人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本人的综合情况和高考分数,填报适切的院校。
今年,我市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根据教育部和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今年我市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合并,普通本科合并为一个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填报时间要知晓
2018年,我市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普通类(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