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高等院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是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参加的选拔考试.
二、考试能力要求
数学科目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察能力”的原则,测试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计算技能、数据处理技能、空间想象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思维能力.
(1)计算技能: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数、式、方程的正确运算、变形和处理资料;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求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2)数据处理技能:按要求对数据(数据表格)进行处理并提取有关信息。
(3)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图形中各种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
(4)数学思维能力:依据所学的数学知识,运用类比、归纳、综合等方法,对数学及其应用问题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判断、推理和求解;针对不同的问题(或需求),会选择合适的模型(模式)。
(5)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简单数学相关问题,作出分析并运用适当的数学方法予以解决。
三、考试内容
本学科的复习考试内容包括代数、三角、几何及概率与统计四个部分.对知识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意义有初步的感性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进行识别和直接应用.
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定义、定理、法则等)有理性认识,能利用所列知识解决简单问题.
掌握:要求对所列知识有较深刻的认识,并形成技能,知道与其它相关知识的联系,能解决与所列知识有关的问题.
考试内容及对应知识的要求见表1―表4.
表1代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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