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和体格检查公告
根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安排,市征兵办公室定于8月4日统一组织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和体格检查。请相关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参检对象
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只招男生),在填报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考志愿后,且其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试点高校体检面试控制分数线的(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划定分数线),方可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格检查。
允许参加体检和面试的考生分数范围将于8月1日在招考资讯网公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
二、面试、体检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具体日期由市征兵办公室统筹安排。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参检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
体检和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14号(北京军区天津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
体检和面试时间:考生须于8月4日上午7:30在北京军区天津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统一集合
三、面试、体检内容
面试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会同部队试点单位(海军部队)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考生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日饮食宜清淡,勿食高油脂食物,不得吸烟、饮酒及服用药物;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并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20时后禁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
(三)考生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检,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场地。
(四)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不缴纳任何费用。
天津市征兵办公室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