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本科收费标准为4000元/生、年,口腔医学(本科硕士连读培养)专业在天津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天津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专科(高职)收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600--1000元/生、年。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随招生计划公布;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一、学费标准:本科4400~5800元/生、年,高职收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
“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