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组织: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早春时节,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为神州大地开启了“春季总动员”。这是践行民主的盛会,同样是彰显法治的盛会。新时期,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离不开民主与法治的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更需要以民主与法治之光共同照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路。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法治则是公平正义的基石,也是民主的重要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需要坚持民主与法治“比翼齐飞”。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实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相得益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离不开法治护航下的民主,同样离不开民主监督下的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特色。坚持将民主与法治相结合,实现二者相互促进,是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民主与法治,不可偏废。一旦失去了法治的保障,民主往往徒具其名、难副其实。纵观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等一批落马官员的腐化轨迹,不难发现当权力践踏民主、取代法治,膨胀的贪欲和野心就会“任性”而为。
强化法治建设,需要借助民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引领作用,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广纳民意民智,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
确保民主发挥实效,需要在法治的引领下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才能加速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汇聚民意、共商国是的全国两会,为实现民主与法治相得益彰、共促改革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平台。今年两会已经进入审议讨论两高报告阶段,代表委员当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