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四川高考2018-07-11王华老师

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委主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

第三条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小组。

第六条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5523524。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16年计划招收本科生6940人,预科生455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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