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2.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学校招生代码和办学模式不同的专业不能互转;
3.参加高考文科考试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的专业。
二、申请条件
1.在读一年级(2014级)、二年级(2013级)学生;
2.成绩优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2)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国防生、定向生、西藏班、新疆班、民考民两年制转入等)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实施;
2.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审核并于4月3日前公布学院各专业、各年级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方案;
4.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相关信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接收本学院转出学生申请,审核批准参加转入学院考核学生名单,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17日前送达学生意向转入学院教务科,并报教务处备案;
5.各接收学院汇总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后,按照公布申请条件及考核方式对学生进行初审及考核;
6.各接收学院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于5月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